(一)哺乳期无能力支付抚养费,先和前夫协商,讲清楚因生育、照顾孩子没工作等经济困难情况,请求减少数额或暂缓支付,之后用书面协议确定。
(二)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费支付。要证明因哺乳期经济状况变差,无法按原标准支付,如实陈述并提供收入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证据。法院会综合考虑经济收入、孩子实际需求等情况,决定是否支持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表明抚养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