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债务性质。确定老婆婚前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而成为共同债务,这决定了偿还责任主体。
(二)区分财产偿债。若是个人债务,用老婆婚前存款、婚前购买的不动产等个人财产偿还;若是共同债务,先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不足部分夫妻承担连带责任,且仅用老婆在共同财产中的份额偿债。
(三)保障丈夫权益。即便老婆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也不能要求用丈夫个人财产偿还其婚前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