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公共交通事故医疗费承担主体依具体情况判定,责任明确时由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承担,双方有责按过错比例分担,责任无法认定则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特定情形下社会救助基金可先行垫付再追偿。
法律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公共交通事故中,若事故责任明了,交强险会在其责任限额内率先赔付医疗费。若赔偿不够,商业三者险会按责任比例继续赔偿,还有缺口的话侵权人需自行承担。当双方都有责任,就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医疗费。要是事故责任难以认定,就只能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划分责任并确定医疗费承担比例。另外,在特定状况下,比如抢救费用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没参加交强险、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社会救助基金可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垫付后会向责任人进行追偿。若您在交通事故医疗费承担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包括我本人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