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到以营运车为由起诉主张误工费的情况,先查看对方是否有车辆营运证、运营合同、收入流水等能证明车辆为营运车及误工损失的证据。
(二)若对方能证明,且认为其主张的误工费不合理,可收集证据反驳,如证明对方在误工期间有运营收入,或其主张的误工时间、收入标准过高。
(三)积极应诉,在法庭上对对方证据进行质证并阐述自身观点。
(四)若对法律程序不熟悉,聘请律师代理案件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