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房子属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可明确提出分割房产增值部分与共同还贷部分款项,通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让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根据共同还贷比例及对应增值给予补偿。
(二)若女方对家庭贡献大,像家务承担多、育儿付出大,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家务劳动记录、子女教育参与证明等,以此要求在财产分割时适当多分。
(三)女方生活困难,可向男方提出给予适当帮助,提供生活困难的证明材料,如收入证明、医疗费用账单等。
(四)房子是男方婚前买婚后共同还贷,女方应留存好共同还贷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等,主张分割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