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同意离婚时,要和女方友好协商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在法院调解下达成一致,签订调解协议,明确子女抚养权归属女方,确定男方支付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方式和期限,合理分配夫妻共同财产。
(二)男方不同意离婚,要向法院表明不想离婚的态度,通过列举双方过去的恩爱点滴、共同面对困难的经历等证明夫妻感情未破裂。但如果女方能证明男方有实施家庭暴力、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法定离婚情形,法院可能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