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在协议里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情协商好。之后两人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等过了离婚冷静期,再去申请发离婚证。
(二)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准备好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向法院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比如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法院审理时会先调解,调解无效且认定感情破裂的,会准许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