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协议离婚有三十日冷静期,冷静期内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办离婚证视为撤回申请。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协议离婚设置了三十日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申请并发给受理回执单起算这三十日,在此期间若有一方不想离婚,可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受理回执单到原受理机关申请撤回,还需亲自填撤回申请书。经核实后,登记机关会发确认单并归档相关材料。而在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日内,若双方没一起到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就会被视作自动撤回申请。这一规定旨在避免冲动离婚,保障婚姻关系的稳定。如果大家在协议离婚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或者对离婚冷静期的规定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