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时
1.若债权人无过错,担保人与债务人对债权人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时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或债务人任何一方承担全部损失赔偿。
2.若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部分不超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债权人可向债务人主张全部债权,不足部分向担保人按比例主张。
(二)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时
1.担保人无过错,不承担民事责任。
2.担保人有过错,承担民事责任部分不超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三)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债务人追偿,或在承担责任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