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效力:合同自始无效,从成立起就无法律约束力,双方基于合同的权利义务消失。
(二)已履行部分处理:按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请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恢复原状即回到合同订立前状态,如买方还货、卖方退款。不能恢复原状的,折价补偿。
(三)损失赔偿:有过错方赔偿对方损失;双方都有过错,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四)争议解决条款:合同中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效力不受合同撤销影响,可用于解决后续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