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要求退还彩礼,首先应判断自身情况是否符合法定退还条件。若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直接向对方提出返还请求;若已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在离婚时可提出返还要求。
(二)若双方虽未办婚礼但已共同生活,可先与对方协商彩礼退还事宜,协商时可提供共同生活时长、彩礼用途等相关证据。
(三)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