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拐卖儿童犯罪行为要坚决抵制和举报,民众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阻止犯罪行为持续和更多儿童被拐卖。
(二)相关部门要加强打击力度,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形成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合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拐卖儿童犯罪的认识和防范意识,尤其是对儿童及其监护人进行安全教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