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事故双方属性
确定双方是均为机动车,还是一方为机动车另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行人,以此来确定赔偿责任比例。
(二)按规定进行赔偿
若双方均为机动车,先由各自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对方损失,超出部分各承担50%;若一方为机动车,另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先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超出部分机动车一般承担60%,非机动车或行人承担40%。
(三)确定赔偿项目
赔偿项目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四)协商与诉讼
双方先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诉。
(五)收集证据
及时收集事故相关证据,如事故认定书、医疗票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