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事故责任:及时报警,等待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明确双方责任比例。
(二)明确损伤参与度:申请司法鉴定,确定车祸对基础病加重的参与程度。
(三)明确赔偿项目: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若有残疾还有残疾赔偿金。
(四)明确赔偿主体: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商业三者险按合同约定赔偿,仍不足则侵权人按责任比例承担。
(五)保留证据:保留各类费用票据、诊断证明等证据,便于协商或诉讼。
(六)协商与诉讼:先与责任方及保险公司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