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约定违约金条款:直接按约定执行。若认为约定过高或过低,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以造成的损失为基础,超过损失30%可认定约定过高。
(二)合同未约定:违约方要赔偿对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不过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能预见或应预见的违约损失。
(三)法定解除情形:解除方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违法解除则需承担上述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