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侵占人而言,应尽快主动归还侵占的18万财产,积极与被害人沟通,争取取得其谅解,这对量刑有积极作用。
(二)被害人若发现财产被侵占,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财物交付凭证、沟通记录等,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三)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和解,若达成和解协议,法院会综合考虑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