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符合法律规定的三种情形,当事人可向法院请求返还彩礼,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后两种以离婚为条件)。
(二)在准备请求返还彩礼时,要收集好相关证据,如给付彩礼的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
(三)若对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有争议,可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再走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