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可能涉及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情况,若发现有以推销商品等经营活动为名,让参加者缴费或购买商品服务获得加入资格、按顺序组成层级且以发展人员数量计酬返利等行为,当人数达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若遇到疑似集资诈骗罪情形,如有人虚构集资用途、用虚假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诱骗集资,且非法集资数额达十万元以上,要收集相关证据并向警方反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