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50平小房是女性婚前财产,离婚正常不分割,归女方。这期间要保留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能证明是婚前购买的材料。
(二)若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房屋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获补偿。双方可先协商补偿数额,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婚后共同还贷支付款项及其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判决补偿。
(三)若女方自愿给对方部分产权并完成变更登记,该部分按共同财产分割。双方可按约定比例分割或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