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婚前全款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要保留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契税缴纳证明等材料,以证明房产为婚前个人财产及购房时实际支付的价款。
(二)若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要留存好首付款支付凭证、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明婚前出资情况;对于婚后共同还贷,要保存好银行还款记录、夫妻双方关于还贷的沟通记录等,以便准确计算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符合此规定,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对于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虽然房产仍认定为婚前购房一方个人财产,但基于公平原则,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