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情况处理
若在拆迁补偿方案确定前结婚且配偶符合安置条件,及时向拆迁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配偶的拆迁补偿权益,如安置房屋面积或补偿款。若在确定后结婚,可了解当地有无特殊政策或例外情况。
(二)离婚情况处理
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可先协商拆迁补偿款或安置房屋的分割比例,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若是一方婚前财产婚后拆迁,对于婚后添附部分补偿分割也先协商,协商无果诉至法院。对于按人头给予的拆迁利益,明确各自人头对应的份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