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他人用账号诈骗,是否担责分情况。不知情无过错通常不担刑责,可能需配合调查;明知或事后不阻止可能成共犯担刑责;保管不善致账号被用于诈骗,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应及时报案留存证据。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犯罪需有主观故意。若对他人用账号诈骗不知情,无主观过错,一般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司法机关调查案件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相关信息自证。若明知他人利用账号诈骗仍提供,或事后知晓不阻止,主观上存在故意,客观上为诈骗提供帮助,构成诈骗罪共犯,要承担刑事责任。在民事方面,若因自身保管账号不善,使账号被用于诈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可能要对受害者承担一定赔偿责任。为避免不必要责任,发现账号被用于诈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留存证据证明自己无过错。若遇到此类复杂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