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自身抚养能力证据。准备好能证明经济收入稳定的材料,如工资流水、工作证明;提供住房的产权证明或稳定的租房合同,以此表明有能力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质生活。
(二)展现抚养意愿。可以提供长期照顾孩子的记录,如日常接送孩子上学、参加家长会等的相关凭证,体现一直积极参与孩子的成长。
(三)维护孩子稳定生活环境。尽量保持孩子现有的生活状态,避免突然的环境变化对孩子造成影响。
(四)尊重孩子意愿。若孩子已满八周岁,与孩子沟通,让其表达真实想法,并在法庭上如实反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