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日常驾驶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因自身过错行为导致事故,像不随意追尾、变更车道时谨慎操作、停车做好防溜车措施等。
(二)发生事故后,切勿逃逸,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积极配合处理。
(三)不能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或毁灭证据,否则将承担严重后果。
(四)发现对方有违法行为导致事故且自身无过错时,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