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法院判定孩子抚养权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况时除外,这是基于幼儿对母亲生理和情感依赖的考虑。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存在一方已做绝育手术、丧失生育能力、子女与其生活久改变环境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对方有等情形,会优先考虑该方抚养,保障其生育权益及孩子生活稳定性。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法院尊重其意愿,因为此阶段孩子有一定认知和表达能力,更能表达自身需求。
(4)当事人要从多方面举证自己抚养孩子有利,如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陪伴教育能力等,同时指出对方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帮助法院做出合理判决。
提醒:争取抚养权要全面收集证据,情况不同举证重点有别,建议咨询专业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