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不满两周岁子女,母亲要争取抚养权,应保持良好抚养条件和环境;父亲若想争取,需证明母亲存在不适合抚养的情况。
(二)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可先协商抚养权归属,协商不成,双方都要从经济状况、生活环境、陪伴时间等方面收集对自己有利证据,如收入证明、居住证明、日常陪伴照片等。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要尊重其意愿,可让子女表达自己的想法并留存相关证据。
(四)若一方存在严重疾病、不良嗜好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另一方要收集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不良行为的影像资料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