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死者年龄,若不满六十周岁,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二十年;若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若死者为农村居民,收集在城镇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且主要收入来源于城镇的证据,争取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三)赔偿权利人若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收集相关证据,按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