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身母亲放弃抚养权后,若孩子生父在世且有抚养能力,母亲要按协议或判决支付抚养费,应提前规划好自身财务,保证按时支付。若经济状况有变化,可与对方协商调整抚养费金额。
(二)若生父无法抚养,抚养权归近亲属,母亲也应与新抚养人保持沟通,了解孩子情况。
(三)母亲有探视权,要合理行使,提前与抚养方沟通探视时间和方式。
(四)抚养方若遇到母亲不支付抚养费情况,可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若母亲有不利于孩子成长情形,可收集相关证据申请中止其探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