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纠纷审理程序多样,主要有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还有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一审普通程序环节多且严谨,从起诉与受理开始,原告提交诉状和证据,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接着是审理前准备,包括送达文书等;然后进入开庭审理,有法庭调查等环节;最后宣判。简易程序适用于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简单民事案件,起诉、受理、传唤方式简便,独任审判,审理期限短,程序灵活。二审程序因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引发,审判监督程序是对已生效裁判纠错。
2.为更好应对民事纠纷审理,当事人要在起诉前准备充分证据,了解适用程序特点。若适用简易程序,可利用其灵活性及时解决纠纷;若对一审判决不服,要在规定期限内上诉。法院应提高各程序审理效率,确保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