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行协商时,当事人要详细记录实际损失,如维修发票、医疗费用清单等,依据责任划分理性沟通,争取达成合理一致意见。
(二)与保险公司沟通定损时,当事人可要求其说明定损依据和计算方式,若对定损金额有异议,可提供相关证据争取合理调整。
(三)若协商和定损都无法解决争议,向法院起诉时要准备好事故责任认定书、损失证据等,积极配合法院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