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侵占他人财产11万,在被害人未报案、司法机关未介入时主动归还财物,争取被害人谅解让其不再追究,有可能避免刑事诉讼程序启动。
(二)若案件已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犯罪人要向法院表明主动归还财物的态度,法院量刑时会将此作为从轻处罚情节考虑,可能被判处相对轻的刑罚,像拘役或短期有期徒刑,还有机会适用缓刑。
(三)不管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犯罪人都要承担被侵占财产造成的合理损失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