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出现患严重疾病无力抚养、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等情况,另一方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邻居证人证言等,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
(二)对于已满两周岁子女,想争取抚养权的一方要积极展示自身良好的经济状况,如稳定的收入证明、房产证明等,同时证明自己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教育背景。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的,要和孩子充分沟通,尊重孩子意愿,并让孩子表达出想和自己共同生活的想法,可通过录音等方式留存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