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有自首情节,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还可以免除处罚,这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量刑。
(二)若有立功表现,比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也能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积极退赃退赔,将盗窃所得财物返还给受害人。这显示出悔罪态度,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会酌情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