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在离婚案件中请求返还彩礼,需确认是否符合法定情形,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二)准备好能证明彩礼给付情况、双方共同生活状况、自身生活困难程度等相关证据。
(三)了解法院在确定返还比例时会考虑的因素,如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有无生育子女、彩礼数额及用途等。若共同生活时间长、已生育子女,要做好可能不予返还或部分返还的心理准备。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