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取保候审人要牢记从执行机关宣布决定并让自己签名或盖章时起,取保候审期限开始计算,且要清楚知晓执行机关告知的在取保候审期间应遵守的规定。
(二)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被取保候审人要配合公安机关核实身份及办理相关手续。
(三)在12个月的取保候审期限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等待司法机关根据案件进展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