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导致两人轻微伤,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行政处罚
如果情节较轻,尚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结伙斗殴的;
- 追逐、拦截他人的;
-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 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刑事处罚
若情节恶劣,则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根据《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致二人以上轻微伤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
影响判决的其他因素
在司法实践中,最终的判决结果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比如:
是否有自首情节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是否立功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是否积极赔偿 :如果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在量刑时也会酌情考虑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