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团伙盗窃2万元左右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若想争取从轻处罚,应积极退赃,这能作为从轻量刑的情节。
(二)若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要及时向司法机关说明,这些情节可进一步从轻、减轻处罚。
(三)若属于从犯,应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在犯罪中的次要作用,以争取更有利的量刑。
(四)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会综合全案情节,犯罪嫌疑人可提供能证明情节较轻的证据,如盗窃手段较温和、次数少、未造成其他损失等,争取适用缓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