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生效的变更抚养权法律文书,若没有则向法院起诉,获法院支持后取得相应文书。
(二)对方不履行生效文书交付孩子的,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时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原件等材料。
(三)法院受理后会发出执行通知,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保障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