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敲诈勒索罪既遂需看是否满足被害人基于恐惧心理处分财产且行为人取得财产这一标准。在实际判定时,要全面审查案件情况,确定被害人交付财物的真实原因是否为恐惧心理。
(二)若要证明犯罪既遂,需收集能证明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基于该心理处分财产以及行为人取得财产的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
(三)若要证明犯罪未遂,可收集能证明被害人未产生恐惧心理、未处分财产或者交付财物非因恐惧心理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条虽未明确既遂和未遂标准,但从司法实践和理论上遵循上述既遂和未遂的判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