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能独立适用附加刑,可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二)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要证明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比如提供犯罪嫌疑人一贯表现良好、有固定住所和稳定工作等证明材料后申请。
(三)若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等材料,以证明符合条件并申请。
(四)当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办结时,可向办案机关说明情况并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