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报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第一时间报警,让交警按法定程序处理并出具事故认定书。
(二)事后请求处理:若当时未报警,事后可请求交管部门处理,交管部门核查事实后决定是否受理。受理的,自受理之日起十日内制作认定书;不受理的,会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三)协商赔偿:拿到事故认定书后,与对方及其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
(四)提起诉讼:协商不成,收集事故现场照片、医疗票据、维修清单等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