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返还财产方面,在合同被撤销后,应积极主动将因该合同获得的财产返还给对方。若遇到特定物品已使用无法原样返还的情况,要及时与对方沟通,协商确定合理的折价补偿方式及金额。
(二)赔偿损失方面,若自身存在过错导致合同撤销,应主动承担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对方因签订和履行合同产生的费用等。若双方都有过错,要与对方共同根据各自过错程度分担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