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孩无交通违法行为,正常行走在人行横道被机动车碰撞,应及时报警,保留现场证据,等待交警认定机动车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女孩存在违反交规行为,同时机动车方也有过错,双方需配合交警调查,提供相关证据,按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无过错但事故与女孩有关,机动车方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赔偿责任,可与女孩及其家属协商赔偿事宜。
(四)若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