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在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双方债务无先后履行顺序需同时履行的情况下,若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另一方可行使该权利。比如买卖双方约定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方未交钱,另一方就可拒绝交货。
(2)先履行抗辩权适用于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产生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债务,当先履行一方债务已届清偿期却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能行使此权利。
(3)不安抗辩权要求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债务已届清偿期,同时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存在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并且先履行方须通知对方。
提醒:行使双务合同抗辩权需严格符合法定条件,否则可能构成违约。不同案情适用的抗辩权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