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据收集要全面且有针对性。不仅要收集自身更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如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良好的居住条件证明、孩子长期生活环境的照片或相关人员的说明等,还要注重收集生父抢走孩子行为的证据,如现场视频、目睹该行为的证人所提供的证言等。
(二)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要清晰明确诉求。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或者直接主张自己对孩子的抚养权。在诉讼过程中,要向法院阐述生父行为对孩子成长的不利影响,比如有暴力倾向的报警记录、虐待孩子的医院诊断等,同时突出自己能为孩子提供稳定健康的成长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