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刑事案件管辖权异议需按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受案法院提出,法院审查后会作出相应处理,不服驳回裁定可上诉。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若觉得受案法院无管辖权,可提出异议。提出时要以书面形式向受案法院提交申请书,并说明异议的事实和理由,像犯罪行为地、被告人居住地与受案法院不符等情况。法院收到申请会进行审查,若异议成立,案件会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若不成立,则裁定驳回。当事人对驳回裁定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不过要特别注意,必须在法定期间内提出异议,否则会丧失该权利。如果在刑事案件中遇到管辖权方面的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