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18岁以下实施强奸行为的案件,司法人员应着重收集能证明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是否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的证据,比如现场痕迹、证人证言等。
(二)若涉及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以强奸论且从重处罚,但需准确核实幼女年龄。
(三)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的情况,要仔细判断情节是否轻微、有无造成严重后果,可从行为次数、对幼女身心影响等方面考量。
(四)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行为人,要全面了解其对性行为的认知和意愿,通过询问、调查其成长环境等方式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