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返还财产:合同撤销后,交付财产方有请求返还权,接受方有返还义务。若财产不存在或被第三人合法取得无法返还,需折价补偿。
(二)赔偿损失:有过错方赔偿对方损失,双方都有过错则各自担责,损失包含直接和间接损失。
(三)部分效力不受影响: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依旧有效。
(四)合同效力变化:可撤销合同被撤销前有效,撤销后自始无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