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冷静核实信息,通过联系发送短信法院、法院官网、服务热线等渠道确认起诉真实性。
(二)若起诉属实,查看通知明确原告、案由、受诉法院等关键信息。
(三)收集与案件相关证据,如证明未侵权或减轻责任的材料。
(四)在答辩期内提交答辩状,阐述观点和理由。
(五)可聘请律师协助处理法律事务和参与庭审。
(六)对管辖法院有异议,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七)积极准备诉讼,按时参加庭审,遵守诉讼程序和法庭纪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