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不满两周岁子女抚养权争夺,若母亲无不宜抚养情形,父亲要争取需证明母亲存在如重大疾病、虐待孩子等不适合抚养的情况。
(二)两周岁以上子女抚养权争夺,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1.证明自身抚养能力,准备工资流水、房产证等证明稳定收入和居住条件。
2.体现自身抚养意愿,提供陪伴孩子学习、生活的照片、视频等。
3.说明孩子生活现状,提供邻居、老师等证人证言证明孩子长期与自己生活。
4.指出对方不利抚养因素,收集对方不良嗜好的照片、诊断证明等。
5.对于八周岁以上孩子,让孩子表达自己的意愿并形成书面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